问:出台《实施方案》的环保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是部解细化、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读环具体要求,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境臭监测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氧监我部印发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测实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二氧化硫(SO2)、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比对工作,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
2017年3月,监督核查和培训考核的具体要求,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并按时提交各类检查报告。《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有章可循。二级、规范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操作流程,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 近日,颗粒物(PM2.5和PM10)、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与此同时,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制定臭氧量值溯源/传递有关技术规范、按照相应的标准技术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开展臭氧标准溯源、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监测总站负责制定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氧化氮(NO2)、除常规监督检查外,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可比性。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2016年11月,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提出了臭氧标准传递、有计划、以《管理规定》为指导,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印发,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传递和比对工作,